-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5452305/2025-00009
- 发布日期
- 2025-08-07
- 主题分类
- 市交通运输局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按照《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规定,客运车辆驾驶员应当安全驾驶,文明服务,客运企业应当建立防止驾驶员疲劳驾驶制度,对驾驶人进行实时监控,及时提醒驾驶员纠正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群众反映客车驾驶员不文明、不安全驾驶等问题,涉嫌违反《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相关规定。经查属实的,要督促相关客运企业加强问题整改,建立完善驾驶员安全告诫制度、防止驾驶员疲劳驾驶制度等,切实加强客运车辆运行动态监测,对驾驶人进行实时监控,及时提醒驾驶员纠正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确保安全运营、服务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