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000sybj/2025-00001
- 发布日期
- 2025-08-15
- 主题分类
- 市医疗保障局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上一期我们宣传了慢性病(即门诊重症慢性病)是什么?相信大家对门诊重症慢性病的概念有了清晰的认识,那么门诊重症慢性病有哪些?能报销多少?现在为大家详细介绍。
一、门诊重症慢性病有哪些?
门诊重症慢性病按疾病类型主要分为六大类:
1.心脑血管病——冠心病、脑梗死后遗症、心力衰竭等。
2.代谢性疾病——糖尿病、高血压(Ⅱ期及以上)等。
3.呼吸系统疾病——慢阻肺、肺结核等。
4.免疫风湿类疾病——类风湿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等。
5.肝肾肿瘤类疾病——肝硬化、慢性肾炎、恶性肿瘤门诊治疗等。
6.精神类疾病——重症精神病、癫痫、帕金森病等。
门诊重症慢性病实行目录管理,目前188体育职工门诊重症慢性病30种,居民门诊重症慢性病22种。详见病种目录。
二、能报销多少?算笔账就知道!
参保人员患有目录范围内的疾病,且病情指征符合相关标准,经审批合格后,可享受门诊报销待遇。没有起付线,看完病直接按比例报销,每月有固定的报销比例和支付限额。
举个例子:王大爷患有冠心病,以前每年在门诊看病吃药花费12000元(每个月1000元),可以通过居民普通门诊统筹报销,年度报销限额300元。后来冠心病病情加重,进行支架手术治疗,申报门诊重症慢性病符合条件。王大爷以后在门诊治疗冠心病就可以享受门诊重症慢性病待遇,该病种报销比例为65%,每个月报销限额380元。如果都在报销范围内用药,每个月需自付1000×65%-380=270元,每年需自付270×12=3240元,相比普通居民医保一年节省12000-3240-300=84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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