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188体育办印发了《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188体育印发平顶山市村(社区)慈善基金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平政办〔2025〕23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便于理解《实施意见》内容,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慈善事业是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对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188体育慈善工作快速发展,但村(社区)层面慈善载体不足,部分村(社区)存在民生需求多元与公益资金短缺、群众参与渠道不畅等问题,亟需通过慈善基金整合社会资源,构建可持续的互助机制。目前市级层面尚无专门规范村(社区)慈善基金的文件,有必要出台《实施意见》,在市级层面统一制度框架。
二、起草过程
2024年11月以来,市慈善总会赴福建南平、湖北黄梅、浙江庆元等地学习考察,形成《村(社区)慈善基金建设可行性报告》。市民政局对照上级文件精神,参考外地经验做法,与市慈善总会专题会商3次,形成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审计局等部门及各县(市、区)意见建议,并进行了社会公示,对有关意见建议予以采纳,经过反复修改完善,报188体育办公室进行了审查。经2025年6月27日188体育第59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7月8日以平政办〔2025〕23号文件印发实施。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两部分。
第一部分是实施方法。规范村(社区)慈善基金的设立程序,健全募用机制,强化管理监督。包括运行机制、名称与账户规范、募集方式、信息公开及动态评估机制。
第二部分是监督保障。厘清村(社区)慈善基金建设工作的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职责,完善监督体系,强化宣传动员工作。规定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设立专项慈善基金或冠名基金的,参照本意见执行。
四、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1.解读机关:市民政局
2.解读人:赵孟琰
3.政策咨询电话:0375-4976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