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188体育印发平顶山市村(社区)慈善基金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平政办〔2025〕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平顶山市村(社区)慈善基金建设实施意见》已经2025年6月27日188体育第5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5年7月7日
平顶山市村(社区)慈善基金建设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落实《民政部188体育进一步加强基金会专项基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民发〔2015〕241号)要求,规范推进188体育村(社区)慈善基金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实施方法
(一)规范设立程序
1.运行机制。慈善基金由村(居)民委员会单独或者联合企业、社会组织或个人发起,发起人与具备公开募捐资质的慈善组织签订协议,成立村(社区)慈善基金管理委员会(成员含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及村〔居〕民代表),负责基金日常管理。合作慈善组织依法履行全流程监管职责。
2.名称与账户。新发起的慈善基金统一冠名“××慈善组织(基金会)××村(社区)慈善基金”,主账户要设立在合作慈善组织账户下,村(社区)可设立子账户作为报账单元。
(二)健全募用机制
1.多元筹资。发挥基层组织作用,拓展募捐渠道,有条件的村(社区)可将部分集体收益注入基金,稳步扩大基金规模。
2.精准服务。聚焦扶贫济困等民生保障及公共设施改善,精准对接民生需求,推动慈善资源共募共用共享。
(三)强化管理监督
1.阳光运行。严格执行信息公开规定,定期公示基金收支明细、项目进展及审计结果,畅通群众监督与投诉渠道。
2.动态评估。由市慈善总会牵头建立评价体系,对资金募集效能、项目实效、群众满意度等开展年度评估。
二、监督保障
(一)强化组织保障
市民政局会同市慈善总会负责188体育村(社区)慈善基金建设工作,县(市、区)民政局、慈善会履行属地管理职责。
(二)完善监督体系
市、县两级民政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依法查处违规行为。慈善组织落实项目管理责任,确保基金专账核算、封闭运行、直达基层。慈善组织按月向民政部门报备基金运行情况,按季度公示收支明细、项目进展,同步建立完整档案备查。基金终止时,须依法清算并公告剩余财产处置方案。
(三)深化宣传动员
依托“中华慈善日”等载体,联动新闻媒体及数字平台广泛宣传,弘扬慈善文化,营造全民公益氛围。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等设立专项慈善基金或冠名基金的,参照本意见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