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不需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实施细则》中第二十条明确规定,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主管绩效分级相关部门应在年度预算中安排相应经费,保障评级工作,不得向企业收取评审费用。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印发《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细则》,第二十条规定,评审费用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年度预算中安排,不得向企业收取评审费用。任何工作人员收取企业评审费用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答? 绩效分级由企业对标自评,准备好申请材料后通过网络系统填报后,提交所在县(市、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县(市、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初审,初审通过后报送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对拟评定为C级的企业进行评定、公示。对申报A级(或引领性)、B(含B-)级企业进行初审和现场核查后,将符合条件的报送省生态环境厅复审。省生态环境厅负责对A级(或引领性)、B(含B-)级企业进行评定、公示...
答? 重点行业绩效分级是指为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重点行业企业差异化管控,县级以上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以企业装备水平、污染治理技术、排放限制、无组织排放管理水平、监测监控水平、环境管理水平、运输方式等作为绩效分级指标,会同技术单位和有关专家对重点行业企业的大气污染防治水平进行分级。
答? 一是明确被替代物质及替代品的用途类型和主要应用领域。目前在我国有生产和使用的HCFCs共5种,其中一氯二氟甲烷(HCFC-22)、1,1-二氯-1-氟乙烷(HCFC-141b)、1-氯-1,1-二氟乙烷(HCFC-142b)三种物质占全国HCFCs生产总量的99%。《名录》推荐了此三种HCFCs的23个替代品,其中制冷剂替代品7个,发泡剂替代品7个,清洗剂替代品9个(类),涉及房间空调器...
答?